早戀通常意義上是指發(fā)生在生活、經濟上還不能完全獨立,同時又比法定結婚年齡小很多的青少年這一特定群體里的戀愛行為。我國教育界普遍認為,發(fā)生在中小學生中的早戀是一種不成熟的、不符合青少年年齡特點的行為,對于這種現象應該加以積極疏導和限制。因為青少年處于身體尤其是性**發(fā)育的關鍵時期,而由此產生的這種朦朧的性意識是直接指向異性的,所以,這就決定了我們對待這個問題的態(tài)度只能是積極疏導和適當限制,而不是盲目地批評和粗暴地扼殺。否則很可能造成孩子逆反心理或恐懼心理,導致不能正確處理和異性之間的關系,從而為以后的戀愛、婚姻埋下了隱患。
“單純地表示好感其實不值一怪”,很多老師如是說,這樣的交往不像成人般復雜。但在小學生的頭腦中那種朦朧的兩性概念,卻能導致他們做出“出格”的行為。因此,面對中小學生“早戀”行為,老師(尤其是班主任)和家長都應該加以恰當的引導,告訴他們什么是健康的“愛”。
1、影響學習,磨滅理想。每個青年都有自己的理想,宏偉的抱負,都渴望成為社會的有用人材,甚至是棟梁之材;任何理想、抱負的實現都離不開勤奮努力,學習知識。十七、八歲的青春少女,正是為各方面的成長、發(fā)展奠定基礎的最佳時期,可謂黃金時代。這個時期的少女,充滿了青春活力,精力旺盛,思想活躍,記憶力強,對于新生事物極為敏感,是學習科學知識、提高各種能力的最好時期。因此,每個青少年都應該全力以赴,專心致志的刻苦學習,為將來建設祖國、攀登科學高峰,打下堅實的基礎;應該樹立遠大的人生理想,努力培養(yǎng)和磨煉自己的意志,塑造美好的心靈,為造福人類,為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,做好一切準備。如果這個時期被戀愛問題糾纏,必定分散學習精力,浪費大好時光,這無異于置一生遠大前途而不顧。這種所謂的愛情,極可能葬送了青少年的才能、事業(yè)和前途,待到以后追悔莫及。
2、對青少年的心理成熟極為不利。青少年早戀,自知會受家長和社會上其他人的責備和議論,因而就要躲躲藏藏,遠離人群,長此下去,影響了與同學、家人的關系。同時,她們的思想上會產生很多負擔,影響了青少年心理的正常發(fā)展。有的甚至會改變性格,本來活潑、天真的女孩,就會變得孤僻、冷淡,在心理上出現超年齡的現象,對健康成長極為不利。
3、草率地對待戀愛,會釀成終生苦果。愛情之所以被稱為人的終身大事,意味著它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??墒乔嗌倌暧捎谏媸啦簧?、閱歷不足,生活經驗欠缺,對社會缺乏足夠的了解,感情勝過理智。因此,在辨別人和事、在處理人際關系時,往往草率行事,一時感情沖動,壓過理智,與異性確立了愛情關系,以后伴隨著心理上的變化、發(fā)展、成熟,可能會對對方產生不滿,進而冷卻或是中斷彼此間的感情。這種情況,會引起青少年失望的情緒,使之消沉、甚至形成心理障礙,從而影響青少年的精神生活的健康發(fā)展。